全市電動車駕駛人朋友們:
大家好!
我市電動車保有量大,部分駕駛人法制意識淡薄,使用的拼裝車、非法改裝車存在安全隱患,嚴重影響市民出行安全。為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近期我局以治理拼裝車、非法改裝車為重點,大力開展了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對于駕駛未取得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許可的電動四輪車、燃油三輪車、燃油二輪車、明顯改裝的大型用于載貨的“電動三輪車”、外觀形式明顯摩托化的“電動兩輪車”等拼裝車輛上路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予以收繳。(許可查詢方法:電腦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官網,點擊首頁右下角“準入信息查詢系統”,或手機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官網,點擊最下方“信息檢索公共服務”即可查詢)
對于駕駛違法改裝(如加裝車篷、擋風罩、支架等影響通行安全裝置)車輛的,第一次給予藍單提示,要求自行拆除;第二次給予黃單警示,再次要求自行拆除;第三次強制拆除。
對于“牽引動物、瀏覽電子設備”駕駛行為的,根據發現的次數,予以藍、黃、紅單提示警示。
對于“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闖紅燈,駛入機動車道、城市快速路,在人行道、斑馬線騎行”“醉酒駕駛”“手中持物”“違反規定載人、載物”“在統一施劃的停車區域之外停放車輛,占用盲道、人行道”“其他影響安全駕駛、妨礙交通安全的行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交通安全關系每個交通參與者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希望大家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自覺做到遵章守法文明出行,共同營造安全暢通的交通環境!